问题 | 协议离婚后冷静期一方恶意不去民政局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结束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如对方未按规定前往办理手续,则将被视为其已自行撤销了离婚登记的请求。在此种情形下,相关当事人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除婚姻关系,借助法律手段予以妥善处理。在诉讼程序之中,法院会积极展开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且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则将会依法作出判决,批准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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