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中的威胁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抢劫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中,其所选择的用以威胁受害者的手段可谓是多种多样,其中涵盖了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性行为以及其他有效手段,使得受害人陷入无法自卫或产生极大的恐惧感之中。这些手法既可以直接表现为对受害者造成实际性的身体伤害,又可借助言语、行为或是公开展示武器这一方式来实现。譬如说,借助假扮成手握枪支、利刃等暴力工具的方式,或者利用揭露受害者的私人信息、对其名誉进行损害等手段,从而达到对受害者进行恐吓和威胁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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