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申请起诉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原告需要将离婚起诉状提交至法院;
其次,法院接收到原告所提交的相关文件后,会对其进行细致地审查,以判断是否可以正式受理此离婚诉讼案件; 如果材料齐备,符合受理条件,那么法院将会给予立案处理; 若有不足之处或仍需补充,法院将会退还原告所提交之文件以便补正; 第四步,在法院正式受理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就必须要经过调解这一环节,如调解未果,方可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最后一步,当案件进入开庭审理阶段时,如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将会做出判决离婚的裁决; 反之,如果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那么法院将会作出判决不准予离婚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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