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详细的民事诉状书写步骤:
首先,请您在文书首部详细填写原告与被告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他们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以及现居住地址; 其次,您需针对您所主张的权益提出具体的法律请求,以备后续诉讼之用; 然后,根据规定,您应当前往您居住地所在的基层法院(如区级或县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于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 在立案之时,您应向法院提交两份民事诉状、结婚证书、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原件(至少已由个人携带)、子女户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若涉及财产分割问题,还需附上相关财产证据,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辆行驶证等。 同时,您还需提交两套证据复印件(其中一套留存于法院档案室,另一套发送至对方手中);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您需要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随后,您需要将缴费凭证与相关材料一同交付给法院立案部门,等待法院的进一步通知; 法院将会为您的案件进行排期审理,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送达至被告处,待被告收到材料后,法院会通知您具体的开庭日期,届时您需要亲自前往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若被告亦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会安排您与对方进行调解(在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调解属于必经环节,除非在开庭之前已经进行过调解,否则开庭时仍会询问您是否愿意接受调解)。 若调解成功,法院将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可能为离婚,也可能是通过劝说使您们放弃离婚想法,从而达成和解; 若调解未能成功,法院将进入正式开庭阶段。 若在开庭过程中仍然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作出判决,并最终发出《民事判决书》; 判决结果可能为离婚,也可能为不准予离婚。 通常情况下,首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被告若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裁定不予批准离婚。 然而,您的朋友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便是关于民事诉状书写的详细步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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