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与精神疾病患者之间的婚姻关系可以解除。
倘若精神疾病患者并未展现出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规定,协议离婚程序无法适用。 因此,唯有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才有可能解除这段婚姻。 在此类案件的审理中,法院将会深思熟虑地关注到精神疾病患者的利益以及其所享有的财产权益,同时也可能会指派其他监护人为其担任诉讼代理人。 若经法院判定,夫妻中的一方确实患有精神疾病,且该状况长期未能得到有效治疗,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除此之外,如果某一方在结婚前故意隐瞒自身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或者在婚后才发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并且长期未能治愈,这通常被视作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之一,法院亦可依据此类情况作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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