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坚决反对,男方仍可依据"婚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事实理由,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离婚;
例如: 在婚姻关系中出现对方偏离正常轨道的行为、存在不良癖好或者夫妻长时间处于分居状态等等,都可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的法律制度框架内,确立了两种离婚方式供选择,其一为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而另一种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前者仅适用于夫妻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且对于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已经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以和平友好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 然而,如果一方坚决反对离婚,或者在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方面存在争议,那么便只能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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