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能办理离婚吗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关于异地如何离婚及相关手续流程方面的内容。异地离婚并非不可行,只需遵循特定步骤和规定即可完成。若您和配偶皆同意离婚,且选择通过协议离婚途径解决问题,则需依次完成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您们需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同时对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事宜妥善处理,并拟定一份详尽的离婚协议。 其次,您们需亲自前往其中一方的常驻地址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 第三步,需经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30日内如有任意一方不愿离婚,可向该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即为离婚冷静期。 第四步,30日后,您们应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书;若未能按时申请,则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若经婚姻登记机关查实,确认您们确属自愿离婚,且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予以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书。若您选择以诉讼方式离婚,则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首先,由某一方撰写好起诉状,随后向被告常驻地址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次,法院将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予以立案受理,并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第三步,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后,需缴纳诉讼费用。第四步,进入调解阶段。若庭前调解成功,法院将不再安排开庭审理。 第五步,若调解失败,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 第六步,法院经过审理后,若认为您们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将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否则,将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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