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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冷静期到了一方没到场可以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冷静期期满之际,有一方未按时赴约,那么在经过冷静期后的三十日之内,倘若另一方仍旧未能前来办理手续,则该行为将会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反之亦然,若在冷静期内的这段时间里,双方仍有情感纠葛,或并无改变心意,仍然坚决想要离婚,那么也大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即前往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离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意一方若是不愿离婚的,都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过了上述规定的期限之后,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双方均应携有效证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证书的申领;而在这一期限结束之后,若仍无人前来申请领取离婚证书,便可视作其自动放弃此次离婚登记机会,等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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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