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并并非总是需要设立一个离婚冷静期,这主要是针对当事人所选择的离婚方式而采取相应的决定。
在处理离婚问题时,我们会遵循一条原则,即任何自愿协议离婚的双方,都将受到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然而,对于通过启动法律程序离婚的行为,比如由起诉一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就不适用于设定离婚冷静期。
以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刻起,如果在接下来的30天内,任何一方表示不再愿意离婚,他们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销该申请的文件。
如果在规定的期限结束之后的第二个30天里,双方当事人未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结婚证明,那么这个申请将自动被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