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离婚快不用冷静期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急于摆脱婚姻枷锁却又不愿等待家庭关系冷却的现状,确实会面临一定的困扰。
现行的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在办理任何离婚手续之前,都必须设置一段短暂的冷静期,其本质意图在于给两位当事人充足的空间和时间,重新审视彼此之间的感情,理性思考是否真到了不可挽回的那一步。 然而,面对如此的困境,并非全无解决之法。 若经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包括涉及到的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在内的关键性问题都已得到妥善解决,那么你们便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调解离婚”的请求。 这种方式或许能够实现即刻离婚的愿望,但是也需要指出的是,调解离婚的具体处理流程以及所需时间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总而言之,对于婚姻破裂的决定,应秉持着绝对谨慎的态度进行深入慎重的思考与抉择,不可轻易为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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