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程序中,提出离婚请求所需提交的证件与资料包括:
1.两份夫妻婚姻证明文件(即结婚证书)的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3.需正式起草的离婚申诉状文本;以及4.一张尺寸为1英寸的个人照片。 若任何一位当事方提出分手诉求,相关机构有责任由其开展调解工作,或者当事人有权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人民法院有义务对此类离婚申请进行调解工作,如果确实发现双方情感已经破裂并且无法挽救,那么应当依法批准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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