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怎么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上诉过程中,离婚的方式可以跨地区完成,假设原告要求离婚但被告方已在另一城市居住长达一年或者超过一年时间,那么原告可以选择在该被告方所处的城市进行起诉申请离婚。
经过法院审查以及调解程序之后,如果法院认定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法挽回并且调解无效的话,将会做出离婚判决。 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人民法院在处理任何案件时,都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解,这也是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即便原告在提交起诉申请之前曾与民政部门或社区组织等机构进行过调解,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以后,依然需要对案件再次进行调解。 其次,在经过调解之前,审判人员必须核查清楚所有相关事实,依法对原被告双方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上的指导,同时普及法律知识和公民道德规范,对于有不当行为的一方进行严肃批评,对于无过错的一方则进行开导。 在正式下判之前,审判员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缓和矛盾。 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还未达到破裂的程度,但是双方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话,审判人员应该当即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如果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已经没有挽救的余地的话,那么审判人员就需要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了。 然而,如果当事人还是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话,审判人员应该立即做出宣布复合结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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