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前夫纠缠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如若前任伴侣在离婚后仍持续滋扰,应予以如何应对呢?面对此种情况,您可以立即选择拨打电话至当地治安警察局110寻求帮助或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通常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内,若对方依然恶意纠缠,治安警察局将采取必要措施对其进行逮捕。在这里详细介绍下对于那些希望通过协议离婚所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首先,当事人双方均需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必须针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制定出明确且合理的计划并达成一致共识; 第三点,立即请求,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意愿; 最后一项,则是要求男女双方皆具有正式的婚姻关系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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