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男方主张解除婚姻关系,而女方并不赞同此决定的话,男方可以积极与女方展开协商沟通。
在经过充分磋商之后,若女方依然坚持反对离婚,男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即向当地人民法院正式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问题。 2.当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期间,发现夫妻双方已然无法维系感情且已尽力调解,但调解结果仍未达到当事人期望,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女方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亦应依法判决准许其离婚。 需要明确的是,在婚姻生活中,一旦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另一方可选择通过诉讼手段实现自己的意愿。 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调解申请书,或径直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以寻求合法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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