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现行法律明确指出,当一方向另一方请求离婚,并且这种请求被对方明确拒绝接受时,双方均有权通过相关部门展开调解工作,也可径直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
对于此类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原则上会首先开展调解工作;若经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且证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调解工作便宣告失败,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具体而言,以下情况下的调解申请将视为无效: (1)一方曾犯重婚或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现象; (2)行为人对相对方实施过家庭暴力或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 (3)存在严重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持续未改; (4)由于情感矛盾所致连续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任何引发婚姻关系破裂的诱因。 然而,如果法院经过深入调解发现,两人之间的感情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而且没有达成和解的可能性,那么它可以依法做出同意当事人离婚的裁决。 在实践操作中,一旦一方坚决反对离婚,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初审时通常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只有在半年之后当事人才能再次提出离婚的申请,在经历了两次审判后,离婚的可能性将会大幅上升。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