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申请分居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当夫妻处在离婚阶段期望分居生活,只需双方作出自主决定并实行即可,无需提出相关申请手续。
在此过程中,建议各位当事人签署正式清分协议,以便于在未来的离婚诉讼中作为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已经无法挽回且破裂。 倘若两位当事人因感情冲突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那么在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之中,法院将视其为夫妻感情已经遭受严重损害并且根本无法修复,除非经过充分的调节努力否则裁判机构则会裁定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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