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不能跨省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完全可以选择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呢!当某位当事人连续在另一方离开的户籍所在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便可在此处办理离婚登记。
如若与伴侣皆同意离婚,那么请来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只要确认你们的确是自愿且对孩子和财产有妥善安排后,就将会为颁发离婚证。 要是夫妇俩都离开了原本的居住地超过一年,此时如果其中未离开者提出诉讼要求离婚,那这个案子就会被移交给被告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理;至于没有固定常住地的话,就会交由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理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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