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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一方患有精神病是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之一的,也就是说,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进行离婚。精神病离婚需要经过法院审理,并符合法定条件。建议当事人在这一过程中寻求专业法律建议,以确保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当一方患有精神病,提出离婚的一方通常需要提供有关精神病的医学证明或法医鉴定,以证明精神病的存在和其对婚姻关系的不良影响。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决是否支持离婚请求。一般来说一方患有精神病要离婚分为两种情况:
1、一方患有重大精神病,无法维持夫妻关系的: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精神病,导致无法维持夫妻关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患有精神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如果一方因精神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已经连续三年不治疗或者治疗无效,另一方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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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7: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