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一方必须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前提; 2、另一方没有过错; 3、必须因严重过错而离婚; 4、无过错方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造成损害,包括物质损害、精神损害。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