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民政局给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双方协议离婚,民政局是会办理的。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过离婚冷静期,双方应当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民政局审核通过后,会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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