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协议离婚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流程如下:1、申请。
男女双方应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表,提交离婚申请书和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需要对子女,财产等情况作出明确约定,具体格式以当地民政部门的为准。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后,要向当事人充分了解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做调解工作,如双方坚持离婚的,登记机关还要进行调查审查,如有虚假离婚等违法行为,还有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3、登记。 经严格审查确属自愿离婚,应即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特殊情况,如果是异地的离婚,则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2、双方身份证3、结婚证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后,发给双方《离婚证》,双方达到离婚的法律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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