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诉讼不同意离婚怎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应现行调解,如果双方仍然有维持婚姻的可能,法官将尽量劝说原告方撤销诉讼,如果原告方仍坚持离婚,法院需要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无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或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将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不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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