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需要一式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婚姻登记部门留一份。而实践中遇到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 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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