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定要两个人都在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2、因为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3、诉讼离婚的,有正当理由,允许当事人可以不到场办理。除此之外,离婚案件的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此时,离婚不一定需要双方都必须到场。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