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二次起诉可以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二次的,能否判决离婚,应当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
1、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未发现夫妻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只有发现夫妻感情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才能判决离婚; 2、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双方又因感情不和分居一年的,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判决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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