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怎么样去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的手续如下:
1、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2、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3、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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