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该如何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1)提起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 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代为提出。 (2)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的,其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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