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登记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登记离婚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准备好离婚协议、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等相关材料,共同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申请发给离婚证。 双方领取离婚证时,婚姻关系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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