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次离婚起诉一方不到场法院是否会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三次离婚起诉一方不到场法院是否会判离的确认方式:
若为被告无故不到庭的,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离婚,且该离婚判决结果,可以缺席判决,若原告本人必须到场,若不到场,法院按撤诉处理,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但被告反诉的,法院应依法认定感情是否破裂予以裁判,再进行缺席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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