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逃避无法送传票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对方逃避无法送传票的解决方式:
一般情况下,送达人可以向他的同住成年家属送达文书,若亲属拒绝或没有亲属的,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进行留置送达。 若当事人无住所,也无亲属的,可以采取登报等公告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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