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 起诉、审理、判决。 1、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2、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3、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4、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5、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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