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患精神病可不可以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离婚的,要区分情况对待。如果已确认患有精神病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指定监护人的,患病方想要离婚,可以由监护人在保障患病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与未患病方协商,通过协商方式离婚;如协商不成的,可以患病方为原告,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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