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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可以在登记所在地起诉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答:
不一定。
律师解析:
不一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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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