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婚姻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外离婚有关法律规定:
1、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应该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进行诉讼; 2、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三条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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