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共同贷款女方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之后,倘若在共同贷款的事宜上,女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男方就必须承担连带还款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里的相关规定,夫妻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理应一起进行偿还。 要是其中一方没有偿还,债权人就有权利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2.男方在承担了还款的责任之后,能够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向女方去追偿她应该承担的那部分金额。 倘若在离婚的时候,并没有对共同债务作出任何的约定,那么双方就应该首先进行协商,确定各自需要承担的还款份额。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进行判定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各种具体的情况,像是贷款的用途以及双方各自的经济状况等等,以此来合理地判定双方的还款责任。 3.并且,男方一定要妥善保留好相关的还款凭证,这些凭证在日后向女方进行追偿的时候是非常重要的依据。 总之,男方需要以积极的态度去应对这种情况,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在共同贷款事宜上,小丽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一方未还债权人有权向另一方要求偿还。男方小朱承担还款责任后,欲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小丽追偿。离婚时未对共同债务约定,双方需先协商确定还款份额,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考虑贷款用途和双方经济状况判定还款责任。 案情分析: 1、《民法典》明确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小丽拒绝还款违反法律规定。 2、男方承担还款后可依相关文书向小丽追偿,离婚时未约定需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多种情况判定还款责任,且男方需保留还款凭证作为追偿依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