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了户口怎么迁回娘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想把户口迁回娘家,首先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一般程序有以下几个: 第一,你父母要到他们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写出申请 第二,要携带你和父母两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 第三,等待派出所给出一个迁移证明,然后拿着迁移证明,到你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那里给再给一个迁出证明,然后就可以回到上户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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