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分配,要看婚前买房时具体由谁出资以及登记在谁名下,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况:
1、婚前买房时由一方全额出资,只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其个人,离婚时不分。 2、婚前买房时由一方出资,但是婚前就已经登记在两人名下或者在婚后变更登记至两人名下,且房产证中载明共同共有。 这种情况下,尽管只有一方出资,但应当视为是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时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双方平均分配。 3、婚前买房时由一方出资,但是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同样的,这种情况一样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 4、婚前买房时由双方共同出资,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 这种情况下通常也应当认为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购置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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