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在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后,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其程序如下: 1、申请。 双方带领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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