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没满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不可以。
因为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如果三十天到期后双方没有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就不会颁发离婚证。 也就是说,办理离婚,冷静期必须是三十天,而且拿离婚证也需要双方一起到场办理。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也是为了减少冲动型离婚,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让夫妻双方冷静思考、妥善抉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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