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一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第一阶段: 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文件材料后,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 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2、被告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不提出答辩不影响案件审理过程。 第三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离婚诉讼比较特别的是,必须先进行调解。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裁定),可以在收到判决(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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