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离婚时应该怎么样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当均等分割。
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均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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