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如何取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可以收集下来证据:
1.婚姻关系证据。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据。主要是结婚证,如果结婚证遗失,可去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档案馆开具证明。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一般这类证据有相关单位的出具的原、被告分居满两年的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情况的证据、公安机关的出境记录等。 3.双方经济状况证据。这类证据一般有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4.家庭财产证据。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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