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夺回孩子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如果没有特殊的理由,孩子抚养权是不会变更,并不是当事人觉得自己需要夺回孩子抚养权就能够夺回。需要更有利于抚养小孩的证据,然后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愿随另一方生活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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