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能自愿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的。《民法典》考虑到孕期前后的女性处于身体虚弱的状态,禁止男方单方提出离婚,但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形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因此,哺乳期内,如果双方自愿是可以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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