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起诉离婚必须到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必须。
律师解析:
必须。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的。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长时间在外地的,可以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去起诉离婚。 此外,就算当事人自己在外地,但是可以异地委托律师,让律师帮忙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开庭时需要当事人自己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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