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未与业主签订合同业主有权不交物业费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即便物业公司并未同业主签署正式的合同协议,业主仍然无权以该理由作为抗辩,拒绝履行其应尽的物业费支付义务。
然而,若物业公司确实已经向业主提供了相关的物业服务,并且业主也从中获得了实质性的利益,那么他们便有责任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但是,倘若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或者未能满足基本的行业标准,业主则有权与物业进行商议,寻求适当的费用减免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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