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物业篇减免物业费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无明确规定空置房屋应享有的物业费用折扣或优惠待遇。只要物业管理公司严格依照约定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与范围履行了其所承担的服务职责,业主便无法以自身未实际接受或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支付相应的物业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