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能不能给停电呀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不能给停电。因为业主是与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电公司应该供电,与物业没有关系。
只有供电公司才可以因为业主不交电费而停电,物业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物业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催促业主缴纳,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不能通过停电的方式催促业主交物业费。 而且这也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我国《民法典》对此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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