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上楼最新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电动车进入高层民用建筑物的新规定详细如下:
首先,电动车绝不允许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重要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之提供充电服务。 其次,电动车的充电场所必须单独设立,并且要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如果确实需要在高层民用建筑内部设置电动车充电场所,必须与该建筑物的其他部分实施防火分隔。 为防止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我们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了以下“五项严格禁止”事项: 第一,严格禁止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众区域以及救援车辆的行驶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 第二,严格禁止在人流量大的场所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 第三,严格禁止在没有采取防火分隔和严密监护等必要措施的住所、地下停车场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第四,严格禁止在上述禁区范围内,以及通过私自接线、乱接电源插头等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的手段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五,严格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来搭建电动车存放场地。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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