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烂尾公积金停贷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有意向银行提出中止偿还贷款之申请,则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不得擅自停止还款业务。如果您在未获得足够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中断各项还款义务,作为房屋购置者,您将会被视作违约方并需要承担以下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1)支付违约金及利息款项。中止还款无疑是一种严重的债务违约行为,因此,您将有义务支付所有因逾期产生的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相关款项。(2)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您已经停止履行在银行贷款事务中的还款义务,银行必定会向相关征信机构提交关于您失信行为的个人信息,这将直接导致您的个人信用记录受到不利影响。(3)引发法律诉讼风险。当银行因您未能按期偿还贷款而发出催款通知时,如果您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银行很可能会采取法律措施向您提起诉讼,从而使您面临败诉以及承担诉讼律师费等各种法律费用的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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